酒類製造商廣告行銷準則


2009-06-01

國內某知名高樑酒製造商因最近懸掛了兩大幅戶外廣告在大學校區內而引發爭議,教育部次長提出酒商在校區做促銷廣告是一種不恰當的銷售行為。雖然國內法令並 沒有規定大學校區不能促銷酒精類飲料,但酒商對於酒類促銷方式與地點應採取更嚴謹的態度以對,尤其是在大學校區及其周遭針對年輕族群的酒類行銷廣告。以在 國際上知名酒類製造商為例,對於行銷對象、地點及方式都遵行一定的行銷準則。此外,任何一種創新的行銷模式如廣告行銷、品牌經營、消費者活動、甚至是公司 網頁內容,更應符合國際上各大酒類製造公司的社會責任準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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