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 台端詳閱: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當您透過本活動網站輸入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表示已同意『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內容。
告知事項:
- 蒐集個人資料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BAF)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 蒐集之目的:執行「不酒駕 我行」宣誓募集活動。
-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手機號碼以及推薦人姓名與所屬公司等於參加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執行『「不酒駕 我行」宣誓募集活動』之必要合理期間。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主辦單位營運範圍,原則上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除為執行上開目的之必要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您得向主辦單位(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57號14樓之3)檢附回郵信封及您的聯繫方式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此次活動。
- 您茲此確認於參加本活動時已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個資,且主辦單位已告知以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之告知事項。